化学检验工资格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社部令6号)和《关于贯彻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2号)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再上岗。而化学检验工正是列入了国家强制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范围。
一、培训内容:
1.化学检验基础 2.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 3.常用化学分析技术
4.常用仪器分析技术 5.化学危险品管理 6.仪器实操。
二、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化学检验的人员;化学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学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
三、证书颁发:
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均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化工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
四、收费标准:
初级1550元/人;中级1850元/人;高级22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
五、报名地址:
地址1:广州市海珠区中山大学东门对面中大科教楼108招生办
电话:020-34450602 89024835 33314796
QQ:244909457 2585925893
地址2: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正门右侧电子科技大厦七楼
电话:020-23315450 23315452 81502580
QQ:1520282230 139114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