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5月21日至5月25日,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5月26日、2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接受应聘者报名。应聘者持简历(附本人近期相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直接到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502室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书面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 管理人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范围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工勤人员(司机)采用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依成绩高低顺序,前八名进入实操;
笔试时间:2008年5月3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面试时间:2008年6月7日进行。
面试对象人数根据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四、体检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核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我办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驻湘经济联络处、广州市驻鲁经济联络处因为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担负政务信息、经贸协作与交流、对外宣传,完善两地协作信息网络体系和网络管理等工作。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无残疾或传染病。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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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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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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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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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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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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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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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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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驻湘经济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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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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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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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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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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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2、 熟练操作文字处理,电子表格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以上的优先考虑。
3、 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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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广州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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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驻鲁经济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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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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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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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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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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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
2、持有会计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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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广州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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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驻鲁经济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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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人员
(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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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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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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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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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男性;
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1证或A1证,驾龄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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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广州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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