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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今年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广州市高、中、初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送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或委托评审)及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初级资格编号工作均采用此系统,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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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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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网上评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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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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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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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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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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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委员的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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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出席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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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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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评委会应进行网上评审,暂不具备条件的评委会可按传统方式评审后,通过“线下会议填写评审结果”功能进行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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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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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进行试点的五个评委会(广州市档案专业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中等师范、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十五评审委员会、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十四评审委员会)今年全程使用本系统。
二、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和证书、证明材料是否都要求扫描后上传?
答:今年暂不作硬性要求,由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通知申报人及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如何扫描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和证书、证明材料?
答:可以通过扫描仪将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图片需保持清晰、没有变形,图片上传大小限制可在上传附件页面查看相应提示。如果某一证明材料包括多张图片,应采用word文档合成一个文件,然后再上传。
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等个人需提交的表格如何打印?
答:申报人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中填写数据确认上报后,通过系统的“生成报表”功能,生成并下载打印有关表格,并按要求装订后送单位审核。申报人必须保证网上填报信息与个人实际情况以及送审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否则按虚报材料处理。相关单位部门在审核个人信息时应严格把关。
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栏目的填写要求是什么?
答:有关单位登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审核申报人信息后,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并按规定要求在申报人提交的纸质表格上加具相同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使用该系统抽取评委,并且在系统中填写了出席状态,评后是否仍需要报送“参评专家名单”?
答: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对参加今年每次评审会议的每位评委实行考勤登记和签到制度,评审活动结束后,将出勤情况登记表和签到表(复印件)随审批发证材料一同送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七、送省评委会、申报两个系列不同专业、委托评审和破格申报这几种情况,报送材料时有什么要求?
答:评审系统设有相应的功能或流程,对上述几种情况进行提示。属于这几种情况的申报人,申报书面材料需先报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送评委会,否则,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不予受理。
如所送评委会要求报送电子数据,主管单位可通过网上评审系统的“上报资料导入导出”功能,从系统中导出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导出的数据为Access应用程序文件。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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